根据《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对于对“活动板房”货品怎么纳税疑问的批复》(苏国税发〔1995〕287号)规定: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清晰,“活动板房”属有形动产类货品,发生出售行动应按规则征收增值税。单位与个体经营者出售“活动板房”并负责为买方装置的,属混合出售行动,按规定纳税。根据该规定,活动板房租赁属于有形动产租赁,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3%,小规模为3%,现阶段按1%处理。
理财
根据《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对于对“活动板房”货品怎么纳税疑问的批复》(苏国税发〔1995〕287号)规定: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清晰,“活动板房”属有形动产类货品,发生出售行动应按规则征收增值税。单位与个体经
1.本站遵循行业规范,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;2.本站的原创文章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,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;3.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。

-
LBank Labs 赞助 Bitcoin 2025 大会,加速布局全球比特币生态合作
2025-06-19 06:34
-
10月31日博时健康成长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C净值下跌0.45%,今年来累计下跌10.51%
2025-06-19 06:21
-
理财活期类产品是什么意思?如何理解其运作方式?
2025-06-19 06:05
-
比特币钱包转向“买入模式”——牛市逆转即将来临?
2025-06-19 04:03




关注微信公众号,了解最新精彩内容